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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管理的必要性 Date:2015-05-28 16:05:34  Author:林峰  Hits:1142

(一)减少使用中的后遗症
  物业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利益,对所委托的物业进行有效管理。然而在物业管理的实践中,一些物业的先天缺陷一直困拢着物业管理企业,诸如物业质量、设备性能、设施配套以及综合服务等,这些均不取决于物业管理企业,而往往在于物业的开发商和建筑商。要改变这一状况,把一些以往长期难以得到解决的问题尽可能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使之限制在最小范围之内,就必须开设物业的前期管理,使前期管理同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同步或交叉进行,由物业管理企业代表业主从管理者的角度,对所管物业进行一番审视,从而把那些后期管理中力不从心的或返工无望的先天缺陷争取在物业竣工之前,逐项加以妥善解决,减少后遗症。

(二)前期物业管理是对所管物业的全面了解
  物业管理行为的实质是服务。然而要服务得好,使业主满意,就必须对物业进行全面的了解。如果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交付使用时才介入管理,就无法对诸如土建结构、管线走向、设施建设、设备安装等物业的情况了如指指掌。因此,必须在物业的形成过程中就介入管理,才能对今后不便于养护和维修之处提出改进意见,并做好日后养护维修的重点记录。唯有如此,物业管理企业方能更好地为业主服务。
(三)前期物业管理是为后期管理做好准备
  物业管理也是一项综合管理工程。通过物业管理把分散的社会分工集合为一体,并理顺关系,建立通畅的服务渠道,以充分发挥物业管理的综合作用。此外,在对物业实体实施管理之前,还应设计物业管理模式,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协同开发商草拟有关文件制度,筹备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印制各种证件,以及进行机构设置、人员聘用、培训等工作。这些均应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安排就绪,以使物业一旦正式交付验收,物业管理企业便能有序地对物业实体进行管理。